科研開發工作獎勵暫行辦法
秦皇島天譽建材檢驗有限公司
科研開發工作獎勵暫行辦法
為使公司順利從單一的玻璃檢測業務為主向多元化的科技先導性企業轉型,建立健全科研開發獎勵機制,鼓勵專業技術人員承擔各類科研項目,積極參與市場拓展和開發,創造更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一、科研開發工作是公司未來發展和壯大的支撐和保證,應該是我們今后工作的重點之一,對于在科研開發中努力創新、卓有成效的人員,公司將給予足夠的重視和褒獎。
1、公司對科研開發項目申報立項的人員給予一次性獎勵,申報國家級每個項目獎勵1萬元,省級每個項目獎勵8000元,市級每個項目獎勵5000元,待項目獲批經費到賬后一次性兌現 。
2、每一位科研人員都有責任利用各種渠道收集市場信息,鼓勵簽訂研究型橫向項目(指合同額5萬元或以上),取得收入后,可按合同進款額按比例提取獎勵,檢測項目提取4%,設備開發項目提取2%。公司領導不提取獎勵。
3、承擔項目研究工作的技術人員,視項目重要程度和項目研究周期情況給予適當的工作補貼。其中:國家級重大課題項目,自項目開始至項目驗收通過,按課題收入和項目完成情況給予補貼。
4、獲得國家級或省部級科技進步獎(發明獎、成果獎),由國家或省部級頒發的獎金,全額與參加項目的人員兌現。如國家或省部級只指定額度,公司按額度兌現。除此之外,公司還將對獲獎人員給予年終一次性獎勵。
二、標準制、修訂工作,是我們立足行業的主要切入點,對標準立項工作采取分等級獎勵:制定國家標準立項后獎勵8000元,制定行業標準立項后獎勵4000元;修訂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酌情獎勵;支持幫助企業出臺聯盟標準,在確定是標準起草單位后,對參加人將給予適當獎勵。在標準起草過程中,參加標準起草單位提供的標準費用5%可作為標準項目的獎勵。
三、對取得的專利成果和發表的學術論文分別給予不同獎勵。申報的發明專利成果每項給予3000元的獎勵;實用新型專利每項給予2000元的獎勵。
在國際學術刊物上發表并可以通過三大檢索工具(SCI、EI、ISTP)收錄檢索的論文(指第一撰稿人為本單位員工),每篇獎勵1000元;在國內外其他刊物上發表,以及參加學術交流并收入論文集的論文(指第一撰稿人為本單位員工),每篇獎勵500元。所有對外刊物上發表的論文文章,不應違反《知識產權保護辦法》有關規定要求。
四、本辦法自二0一一年十二月起實行。
本辦法解釋權歸綜合部。